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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7-17 08:24:17 股吧网页版
关于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汇款交易、赎回转认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7-17

关于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汇款交易、赎回转认购业务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使用汇款交易、赎回转认购方式提交认购或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开展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办理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汇款交易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办理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转认购业务。

二、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0年7月17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认购或申购申请并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通过赎回转认购方式,赎回指定货币基金,转认购本公司管理的正在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适用基金范围

优惠费率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直销电子交易认购、申购业务且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五、优惠费率

1、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购申请后,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含个人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认购、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直销银行专户,优惠认购、申购费率为所认购、申购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认购、申购费率的10%(注:银行汇款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但原认购、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原认购、申购费率。

本公司指定直销银行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喜年支行

户名: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4000032419200772713

2、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赎回转认购业务申请,转认购基金优惠认购费率为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认购费率的10%,但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执行该基金原认购费率。

预约赎回转认购可享受同等优惠。

六、其他说明

1、本公司2016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直销电子交易部分平台开通汇款交易业务并开展汇款支付方式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关于直销电子交易部分平台开通预约交易、赎回转认购业务并开展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不再执行。
2、目前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支持汇款支付业务的平台包含: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支持赎回转认购业务的平台包含: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泰康保手机客户端。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本公司新增支持汇款交易、赎回转认购业务的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平台自动参加本活动费率优惠,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七、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风险提示

1、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购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交易业务规则》和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

2、投资者办理预约交易、赎回转认购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预约交易业务规则》、《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赎回转认购业务规则》和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
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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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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