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调整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1-0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调整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投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产品,本公司已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展旗下部分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17年11月6日起,本公司对上述公告中的优惠活动内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优惠活动公告如下:
自2017年11月6日起,在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含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
易、“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交易及本公司另行公告的其他电子交易系统,下同)对部分基金产品的转换费率开展优惠活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优惠费率只针对申购补差费。
一、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7年11月6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转换费率优惠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办理下述基金转换业务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除外。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本公司旗下新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自动参加本活动费率优惠,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四、转换优惠费率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将其持有的上述基金相互转换时,实行以下费率优惠:
1.转出基金赎回费不进行费率优惠。
2.转换申购补差费享有1折优惠,即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计算过程中,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享有
1折优惠。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转出基金为零申
购费率基金,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3.转出基金赎回费以投资者最终办理赎回业务的基金持有时间来递减收取,具体赎回费标准请参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4.当转入基金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五、活动期费率优惠的重要提示
1.活动期间,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客户进行上述基金转换时涉及的费率按上述优惠执行。本次优惠活动结
束后,相关转换涉及的费用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在优惠活动期内基金转换不成功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3.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5.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基金业务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
事宜。
六、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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