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2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调低管理费率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8 月 22 日起,调低泰康薪意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调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由 0.33%调整为 0.30%。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作出如下修改:
将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自 2023 年 8 月 22 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已履行相应程序。
3、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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