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开通赎回转申购业务并开展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0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开通赎回转申购业务并开展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8月9日起,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含网
上交易、泰康保手机客户端交易及“泰康资产微基金” 微信公众号交易,下同)
开通赎回转申购业务,并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赎回
转申购业务相关的申购费率开展优惠活动。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赎回
货币基金,转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处于开放期且不支持与货币基金转换的开放式
基金。
二、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1年8月9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费率优惠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办理优惠业务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适用基金范围
1、优惠费率适用于上述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直销电子交易赎回转申购业
务且转申购基金申购费率不为零的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2、活动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增基金均可适用。
五、优惠费率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赎回转申购业务申请,转申
购基金优惠申购费率为该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申购费率的10%。 原申购费率
为固定费用的,优惠申购费率为所申购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原申购费率的10%。
六、其他说明
1、上述费率优惠时间及优惠活动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本公司新增支持上述业务的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自动
参加本活动费率优惠,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七、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风险提示
1、投资者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基金直销电子交易系统赎回转申购业务规则》和相关业务规则,投资者应慎
重选择。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投资者于投资
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
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
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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