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17 时截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8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 17 时(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或
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止。2024 年 6 月 26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此次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9,931,373.3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9,022,160.70 份的 52.21%,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911,492.24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9,881.12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00 份。同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99.80%,达到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
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光大保德信鼎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通过《关于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下一工作
日起,也即 2024 年 6 月 27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
人提出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五、备查文件
1、《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持有人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