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托管协议
南方大数据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
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成立日期:1998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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