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调整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7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营销总部呼叫中心,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崇光中央办公楼北翼15层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52
联系电话:4006-988-888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6年7月7日,即在2016年7月7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 mfcteda.com/)下载并
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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