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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9 07:22:10 股吧网页版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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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使用全称或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2年1月5
日起至2022年2月7日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会议
计票日为2022年2月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
奇、公证人员孙立和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
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月4日,即在2022
年1月4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计票结果如下:
经计票,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 126,196,736.72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份额
144,415,753.14 份的 87.38%,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
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以及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刊登的《德邦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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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126,196,736.72 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总数为 126,196,736.72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 份,弃权票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0 份。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达到出席本次会议且有
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
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
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0000 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的规
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于 2022 年 2 月 8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
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
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根据《关于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
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审议本基金修
改招募说明书等相关事宜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后的文件将于 2022 年 2 月 8 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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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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