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30 09:13:24 股吧网页版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30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 年 6 月 18 日

报告公告日期: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5 年 5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15]988
号文注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
案》。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 17:00 止。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 2021年 4 月 22 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21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止对除锁定期股票、存出保
证金及应收利息外的所有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6 月 16 日

4、投资目标:力争每年获得较高的绝对回报。

5、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灵活配置大类资产,动态控制组合风险,力争长期、稳定的绝对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四部分组成。

6、业绩比较基准:6%/年。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4 月 2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890,739.93

存出保证金 224,781.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78,088.09

其中:股票投资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