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7
关于召开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
同》”)和《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东方红策略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
议的具体安
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9日起,至2017年2月6日17:00时止(以本公
告列明的通讯
表决票的寄达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吴比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7楼
投票咨询电话:4009200808
会议议案咨询电话:4009200808
邮政编码:20001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
票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的议案》(见附件一)和
《关于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C类份额赎回费的议案》(见
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月16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
登记在
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六。基金份额
持有
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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