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1
中融新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融新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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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中融新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
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中融新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906号),注册日期为: 2015年5月14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由基
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 并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 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 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
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
基金,其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 低于股票型
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投资人在进
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
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中融新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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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3
第二部分 释义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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