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29 07:21:17 股吧网页版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9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及《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和后续发布的提示性公告,现将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时
间自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17:00 点止(以本基金管理人
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

经统计,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26 日,本基金总份额
50,207,472.97 份。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 45,915,492.9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91.45%,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
费率及提高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通讯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45,915,492.96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17:00 止
(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
据 2021 年 9 月 28 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起生效。

本次大会召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起五日
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实施情况

1、调整本基金赎回费率,调整后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
(1)A 类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0%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0%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