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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1 09:07:09 股吧网页版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5月31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4年3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4]23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积极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低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本基金为经中国证监会评估确定的重要货币市场基金,将根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适用特别监管要求,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作为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年度更新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2024年5月30日,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4年5月15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1
二、释义......1
三、基金管理人......4
四、基金托管人......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5
六、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73
七、基金的募集......75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75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75
十、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等业务......98
十一、基金的投资......98
十二、基金的业绩......107
十三、基金的财产......111
十四、基金资产计价......112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115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117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9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119
十九、风险揭示......124
二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128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9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0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5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147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47
二十六、备查文件......148

一、绪言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 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夏现 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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