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2
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宝盈祥泰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2015 年 5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64 号《 关于核准宝盈祥泰养老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批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可以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为中小微、非
上市企业,存在着公司治理结构相对薄弱、企业经营风险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不
足等特点。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存在违约风险和流动性不足的风险,这将在一
定程度上增加基金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
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及《 基金合同》 。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 基金合
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 基金合同》 。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5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
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特区报业大厦第 1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张啸川
办公地址: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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