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28 09:11:0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8

  《 关于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及《 广
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说明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和《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降低本基
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为实施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述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
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就本基金降低费率范围变更需对《 基金合同》 修改的
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议案及其附件《 <广发聚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对《 基金合同》 进行修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