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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2-07 09:10:24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0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相应修
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主代码:0013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5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7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并于2015年6月8日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2月8日起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一、本基金管理费率的变更方案

自 2023 年 2 月 8 日起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60%降低为 0.55%。基金费用
具体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法律文件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上述修改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公告当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3 年 2 月 8
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将相应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调整管理费率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7 日
附件:《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 修订后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当事人及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权利义务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
华路 6 号 105 室-49848(集中办 环岛东路 3018 号 2608 室

公区)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住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道 398 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陶以平(代为履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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