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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6-1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聚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聚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聚康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35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聚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聚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年6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6月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年6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年6月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5年6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聚康混合A 广发聚康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353 001354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通过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人开通)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投资人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3.1.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代销机构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份额减少导致在销售机构同一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3.1.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请投资者详细参考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率表如下:
A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20%
50万元≤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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