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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6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低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39,C类:02196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5月11日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7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自2015年5月25日起正式生效。
鉴于目前基金市场需求的变化,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公
司决定自2024年8月16日起调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并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相应
修改《基金合同》和《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方案
年基金管理费率由1.0%调整为0.60%。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方案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调整为小数点后4位。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管理费率相关表述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0%。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调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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