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3-17 07:16:15 股吧网页版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17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代销机构以及参加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代销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6年3月21日起,本公司新增上述代销机构为本公司旗下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321)以及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兴业聚盈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2494)的代销机构。
同时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述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上述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的费率优惠活动。
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3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以及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6年3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代销机构认、申购上述基金,认、申购费率享有折扣优惠,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实施措施以各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安排为准。
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述代销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代销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代销机构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代销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www.5ifund.com
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站:http://www.zlfund.cn
5.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站:http://www.yingmi.cn
6.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站:http://www.jimufund.com
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http://www.lufunds.com
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9.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10.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本只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若增加新的业务办理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