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7-11
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 7月 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3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5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业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5年7月13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7月13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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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网上直销系统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通过网上直销系统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100万元 1.0%
100万元≤M<500万元 0.6%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机构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500份,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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