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9
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8年第2号
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87号)和2016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6】2720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7日正式生效。
自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15日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降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17年3月16日起,由原《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泰柏瑞行业竞争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基金合同》失效。
重要提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或“本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在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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