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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01 14:04:46 股吧网页版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3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2020 年春节假期清算交收
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沪深交易所调整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通知及各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休市期间清算交收安排及申购赎回等交易业
务,即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非工作日,现将相关调整安排提示如下:

一、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受理,但尚未确认的各类有效交易申请,原应于2020年1月31日确认的,确认日顺延为2020年2月3日;原应于2020年2月3日确认的,则顺延为2020年2月4日确认,以此类推。

二、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确认的交易,但尚未交收划付的资金,原应于2020年1月31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顺延为2020年2月3日;原应于2020年2月3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顺延为2020年2月4日,以此类推。
三、自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期间(即交易所休市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将顺延至假期结束后进行处
理。

四、原涉及到2020年1月31日开始恢复办理的业务,均顺延至2020年2月3日。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jt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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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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