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5-15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29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3、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A类份额代码为001292;B类份额代码为001293。
5、本基金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点及指定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发售。
本公司直销网点仅发售B类基金份额。
6、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5日止(含周六、周日)。
7、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募集规模上限为27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其中,A类基金份额的募集上限为20亿元,B类基金份额的募集上限为7亿元。本基金A、B两类基金份额独立发售,根据各自募集规模上限要求,募集截止时间可能不同。本基金募集期内规模控制的具体办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9、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0、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不须另行开立。
11、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在指定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不含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2、本基金的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5年5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咨询购买事宜。
16、在募集期间,如出现增加发售机构的情形,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7、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在基金保本周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期间不开放赎回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着流动性风险;(2)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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