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6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4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70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日,有关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1部分 绪言......1-1
第2部分 释义......2-1
第3部分 基金管理人......3-1
第4部分 基金托管人......4-1
第5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5-4
第6部分 基金的募集......6-1
第7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7-1
第8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8-1
第9部分 基金的投资......9-1
第1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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