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4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
目录
重要提示...... 3
一、基金概况...... 4
二、基金运作情况...... 5
三、财务会计报告...... 6
四、清算情况...... 8
五、备查文件...... 11
重要提示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54 号
准予注册,自 2015 年 5 月 6 日起《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0 月 19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关于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为赎回选择期。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A 类代码:001264,C 类代码:0023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与专业的个券精选,在控制风险的前
基金投资目标 提下为投资者谋求资本的长期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0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
风险收益特征 券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54 号文准予注
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5 年 5 月 4 日至 2015 年 5 月
5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6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
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3,592,079,808.92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
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21 年 10 月 19 日刊登在规定媒介上的《关于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为赎回选择期。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自 2021 年 11 月 16 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德勤华永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