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13
关于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个人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便捷的销售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16年
1月14日起,对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出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增加C 类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份额或C类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A类和C类模式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一)本基金A 类份额(现有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262)
1、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M<50万 1.50%
50万≤M<200万 1.20%
200万≤M<500万 0.80%
M≥500万 1000元/笔
2、赎回费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时间 赎回费率
(T)
T<7天 1.5%
7天≤T<30天 0.75%
30天≤T<6个月 0.5%
6个月≤T<1年 0.1%
1年≤T<2年 0.05%
T≥2年 0%
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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