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3
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5 年 3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82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
另有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2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
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28
六、基金的募集......3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九、基金的投资......44
十、基金的业绩......59
十一、基金的财产......6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6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6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77
十七、侧袋机制......84
十八、风险揭示......8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1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0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3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3
二十五、备查文件......134
一、绪言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3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15】482 号文准予募集
注册,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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