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1-30 15:29:07 股吧网页版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及清算交收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30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 2020 年春节假期申购赎回等交易
业务及清算交收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 2020 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长 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春节假期延
长证券资金清算交收等相关安排调整的通知》,2020 年 1 月 31 日调整为非工作
日、非交易日、非交收日。为配合国家节假日及休市安排调整,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旗下基金申购赎回等交易业务及清算交收安排作出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安排提示如下:

一、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至 2020 年 2 月 2 日期间(即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
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等账户类业务申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申请,将顺延至假期结束后进行处理。

二、2020 年 1 月 23 日(含)前已受理,但尚未确认的各类有效交易申请,
应 T+1 日确认的,确认日为 2020 年 2 月 3 日;应 T+2 日确认的,确认日为 2020
年 2 月 4 日;应为 T+3 日确认的,确认日为 2020 年 2 月 5 日……以此类推。
三、2020 年 1 月 23 日(含)前已确认的交易,但尚未交收划付的资金,应
T+1 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3 日;应 T+2 日交收划付资
金的,交收划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4 日;应 T+3 日交收划付资金的,交收划付日
为 2020 年 2 月 5 日……以此类推。

四、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
暂停基金估值、基金净值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

五、原涉及 2020 年 1 月 31 日开始恢复办理的业务,均顺延至 2020 年 2 月
3 日,具体涉及调整的基金如下:

1、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原定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现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业务起始日期相应顺延至 2020 年 2 月 3 日。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发布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泓利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原定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现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业务起始日期相应顺延至 2020 年 2 月 3 日。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发布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泓德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2020 年春节假期前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若根据国家政府机构、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通知,节假日安排或休市时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从其安排并对旗下基金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及清算交收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100-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hongde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