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9年3月13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9年4月26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650号《关于准予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2019年1月21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2019 年1月22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19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自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3月4日止对除停牌股票外的所有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1月22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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