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8 07:19:2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8

关于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并

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
据《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9月12日起对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9169)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
《博时中证淘金大数据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相关
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分类情况

本基金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分为A类、C类和I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
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三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办理销售业务。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指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C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3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基金费率

1、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Y<7日 1.50%

Y≥7日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其他费用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 I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基金销售服务费 0% 0% 0.30%

基金管理费率 0.60%

基金托管费率 0.10%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10元 10元 10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10元 10元 10元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0份 1份 10份

注: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
业务规定为准。

三、其他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
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此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3、上述修订自2023年9月12日起生效。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
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