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3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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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2 号)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根据 2015 年 3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85 号)注册和 2015 年 4 月 27 日《关于国寿安保中
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
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2015]1132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
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9日生效。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
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
象。其中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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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跟踪中证500指数,其风险
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是股票型基金中处
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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