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8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订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并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费率调整方案
序 调整前 调整后
号 基金名称 管理费 托管费 管理费 托管费
率 率 率 率
1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30% 0.10% 0.15% 0.05%
2 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30% 0.10% 0.15% 0.05%
3 博时国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50% 0.10% 0.15% 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方案对适用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并将相应修订
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述基
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
基 金 管 理 人 网站 (http://www.bosera.com)及 中国证 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
明》。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8 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博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不涉及托管协议修订)
章节 原基金合同内容 修订后基金合同内容
第 十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七 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分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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