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0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国有企业债”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
2018年3月12日,投票时间为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2018年4月8日17:00止。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282,415,229.50份,占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
81.2746%,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费率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纸质书面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出席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基金份额总数为2,282,415,229.5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中银国有企业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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