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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1 07:47:48 股吧网页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客户,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直销中心柜台自2024年12月
11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001235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6331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2056 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注: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不支持互相转换。

二、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
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
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
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
H=0;

J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
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
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
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3、办理时间

自2024年12月11日起正式开通,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由于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
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上述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上述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述机构的实际业
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公告/官方网站公示。

5、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
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
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
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具体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的规定或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6、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
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
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
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的规定或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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