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05 10:39:26 股吧网页版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有企业债A)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5

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有企业
债 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月4日
送出日期:2022年1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国有企业债 基金代码 001235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国有企业债 A 下属基金代码 001235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09-29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1-05-11

基金经理 王晓彦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07-02

注:为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提高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保留位数至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并对基金合同中涉
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起生效。详阅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有企业债券,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和追求本金安
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
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投资范围 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
债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
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80%,其中对国有企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本基金所界定的国有企业债是指由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
行的债券,包括这类企业所发行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