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1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1重要提示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85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13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970,939,715.0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
《基金合同》。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于2018年3月16日成立。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由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的授权代表为仲晓峰、林文卿;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为金虹、朱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为王国蓓、张楠;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安冬、陆奇。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富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22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5月13日
报告期末(2018年3月15日)基金份额总额5,175,629.22份
投资目标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政策面因素、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和市场情绪,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股票、债券和现金类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及相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等资产类别的分配比例。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形成大类资产的配置方案。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25% 上证国债指数7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主动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通常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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