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gtja-allianz.com)发布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联安鑫
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鑫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
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
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
3月1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
9楼
邮政编码:200121
联系人:茅斐
联系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5015158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国联安鑫富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见附件四《关于终止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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