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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13 07:37:10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1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8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gtja-allianz.com)发布了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联安鑫

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鑫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

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

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

3月1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

9楼

邮政编码:200121

联系人:茅斐

联系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5015158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国联安鑫富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见附件四《关于终止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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