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2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4 日 17: 00 止( 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
准)。
3、 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邮政编码: 200121
联系人: 茅斐
联系电话: 021-38784766; 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50151587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国联安鑫富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见附件四 《 关于终止国联安鑫富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8 年 2 月 12 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
间结束后, 在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 投票方式
1、 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
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tja-allianz.com)
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其中:
( 1) 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签字, 并提供本人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 2) 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
经授权的业务公章( 以下合称“公章”),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 如有)
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 如无公章), 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
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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