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4 08:26:42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基于以上事项,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修订了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1.涉及的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1 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方案

(1)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 800 指数”“中债总指数”分别作为股票、固定收益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 85%、1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2)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75%

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 800 指数”“中债总指数”分别作为股票、固定收益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 85%、1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3)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调整为:中证 500 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中证 500 指数”“中债总指数”分别作为股票、固定收益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 85%、1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4)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

调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结合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及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本基金选取“沪深 300 指数”“中债总指数”分别作为股票、固定收益部分的基准,并分别赋予 75%、2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二)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

1.涉及的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1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方案

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 3 位变更为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三)增加侧袋机制

涉及的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1 易方达瑞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其他

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24-08-25 06:37:33 发布于 山东
屁 啥也不是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