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1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通联快捷开户及支付业务的公告
为给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快速的优质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通联支付")合作开通通联快捷开户及支付业务,自2015年7月10日起面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的借记卡持有人开通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直销直联通联快捷开户及支付业务(以下简称“快捷开户及支付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5年7月10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持有上述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适用银行卡范围
目前支持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借记卡。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适用银行卡范围进行调整,届时以本公司网站通知或直销系统交易提示为准。
四、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已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各项业务的开放式基金,日后新增募集和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自开通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各项业务之日起自动适用,另有公告的除外。以上适用基金如有变更,以届时公告或网站通知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与通联支付开通网上直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相关基金业务的,若相关基金发生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和其他业务,或限制相关业务交易金额,或出现本公司公告的其它情况,亦可能全部或部分适用于本公告项下之各项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相关公告。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dfham.com
微信服务号:dfh_zcgl
七、本公告有关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网上交易所固有的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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