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协商,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含)在招商银行开通部分基金的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如下:
一、基金列表
产品名称 基金代码 定投起点 级差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862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863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945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946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 002650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1203
东方红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204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A 005056 10元 无级差
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B 005057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7262
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7263
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5974
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5975
东方红匠心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990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9806
东方红招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9807
二、业务办理
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为 10 元,无级差。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风险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
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