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19
创金合信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 12 月)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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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3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15]472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
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
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还将在特定环境
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敬请投资人详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以便
全面了解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
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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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3
第二部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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