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2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17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5 年
3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惠
新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90 号) 和《关于东方惠
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机构部函[2015]891
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正式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 东方惠新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
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 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 基金
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中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
东方惠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17 年第 1 号)
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
行的债券。 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
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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