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04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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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东方永润 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02 号文批准变更
注册而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保证《东方永润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但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
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
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
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
平均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率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国债期货纳入投资范围,因此,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
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
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
东方永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 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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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
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
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可能带来以下风险:
①信用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
金财产损失。
②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
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
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
风险。
③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
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④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
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险。
⑤操作风险:基金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
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
易、交易错误、IT 系统故障等风险。
⑥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
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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