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9
中海安鑫宝 1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17年5月4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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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中海安鑫宝1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5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15]391
号文核准募集, 自2015年4月3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关于已经成立的保本基金不符合该指
导意见的处理方式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对于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
形式的约定,本基金不再满足保本基金存续的要求,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
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 2017 年 3 月
27 日和 2017 年 4 月 7 日在《证券日报》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分别刊
登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安鑫宝 1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安鑫宝 1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和《中
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中海安鑫宝 1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4月6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中海安鑫宝 1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海安鑫宝 1 号保本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5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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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3月13日证监许可[2015]391号文核准募集, 由
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
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3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238,602,520.44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 本基
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第一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本基金自成立( 2015年4月3日)至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 2017年
4月5日)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关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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