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3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以及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实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之相关规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本公司根据运作办法及旗下部分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审慎、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决定不变更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
因不符合《运作办法》关于股票型基金之比例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30日起将上述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相应的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具体如下:
基金全称变更:
更名前 更名后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变更:
更名前 更名后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股票 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 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
上述基金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文件中涉及基金名称、基金类型、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描述等内容一并调整,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招募说明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定期更新。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名称的变更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mfcteda.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件: 1、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3、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4、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
附件1: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由股票型基金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并更新了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详细修订如下表所列。
修改部分 原基金合同内容 拟修改为 修订理由
前言 (三)泰达宏利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 (三)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 根据《运作办法》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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