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相 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分公司名称: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43B
负责人:唐丽
经营范围: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分公司事宜已向深圳证监局报告,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