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关于增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证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一致,自 2024年7月1日起,新增东方证券、华泰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 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 基金名称 基金 开通业务 销售
号 代码 机构
1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560
2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561 开户、申购、赎回、
3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120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 东方
业务(仅限前端申购 证券
4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1121 模式)
5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6 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 019097
开户、申购、赎回、
7 东方周期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1478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
业务(仅限前端申购
模式) 华泰
8 东方量化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20126 证券
9 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9461 开户、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仅限前端
10 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9462 申购模式)
备注:
1. 自2024年2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代码
019097)的单笔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不含3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 东方臻萃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
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 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 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 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