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1-21 07:11:36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8年第2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21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 年第2期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五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2015 年1 月23 日证监许可【2015】119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5 年4 月15 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
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
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
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
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
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
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货
币市场基金,属于风险较高、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
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 元面值购买基
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
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 年104 月14 日,所载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
20187 年612 月30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1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N1 座第8 层和第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3331 号阿里巴巴大厦
T1 栋8、9 层
邮政编码:518054
成立日期:2006 年6 月5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071 号
法定代表人:于建伟
电话:0755-83172666
传真:0755-83199091
联系人:郑妍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4%;
康联首域集团有限公司(Colonial First State Group Limited)出资4600 万元,占
公司总股本的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于帆先生,董事长,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1987 年7 月至1988 年10 月任
化工部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法学教师,1988 年10 月至1999 年6 月任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